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
金蝶云社区-84577
84577
1人赞赏了该文章 28171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6年12月27日 09:34:15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三种方法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
1: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295+45=2340(元)。
2: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3: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和双薪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数104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3%=37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375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年终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 宁少千元不超1元
年终奖要扣多少税?怎么发能到手多一些?这些问题成了期盼年终奖的工薪阶层最关心的话题。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年终奖遭遇了个税“临界点”问题,易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更有可能,企业多发1元,员工就要多交千元个税。
那么,到底个税的临界点在哪里呢?年终奖的避税区有多大呢?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以员工当月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免征额的情况为例,若年终奖18000元,折算成每月1500元,适用税率3%,那么应该交个税18000×3%=540元,实际得到年终奖=18000-540=17460元。
年终奖若是多发1元会怎样呢?年终奖18001元,折算到每月就会超过了1500,应该按照10%的税率算,那么应交18001×10%-105=1695.1元,实际得到年终奖=18001-1695.1=16305.9元。少了17946-16305.9=1640.1元。
很明显,多发了1元年终奖,到手反而少了1640.1元!
我们关心的是年终奖的避税区域有多大呢?
年终奖六个“避税区”

依据上表,我们不妨举个极限例子,假如年终奖是19283.33,税率肯定是按10%,实际交税是19283.33×10%-105=1823.33元,那么实际到手的年终奖=19283.33-1823.33=17460元,和年终奖18000实际到手的完全一样。
由此可见,在年终奖18000到19283.33元之间,实际到手的反而还不到17460元,这样的区域我们叫它避税区。这样的避税区域一共有六个,如上表所示。
我们用下图更直观的来表示:


红线表示18000元以上的年终奖部分,蓝线表示税收。在红蓝线形成的三角区域,就是税收比18000元以上的年终奖还要高的部分。这个三角区域其实就是我们要避税的部分。两线相交就是在年终奖19283.33元时。
了解了以上情况,我们完全可以巧妙避过上述六个“避税区”,只要让年终奖发得更科学一些,也就不会出现因为多发1元而多交千元税收的情况了。

年终奖是工薪阶层每年最大的期待,由于数额颇多又是一次性发放,相对应的税级、税率也就水涨船高。企业在为员工发放的时候,不妨留意一下年终奖的6个避税区,尽量避开区间“临界点”,合理确定发放数额的范围,减轻员工个税负担。
资料来源:管理会计网